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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若法律法规经修订而对合格投资者标准另有规定的,则适用修订后的规定。
您若继续阅览本网站所载资料,将被视为您声明及保证为“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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