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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
农投集团携“黑土优品”及旗下“金谷农场”品牌优质农产品亮相第...
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简称福建粮洽会)于6月18日至6月20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农投集团携“黑土优品”及旗下“金谷农场”品牌优质农产品惊艳亮相,吸引国内外客商及消费者驻足洽谈。农投集团总会计师魏成林、农投食品集团党总支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张驰到展会现场对“金谷农场”参展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并对“金谷农场”品牌产品进行现场推介。展会现场,“金谷农场”品牌粮油产品展示种类繁多,成为全国粮食产销合作的一张“名片”,“白金名片”??“金谷农场”五常基地大米、有机大米,“黄金名片”??“金谷农场”玉米油、大豆油,“龙江纬度”“甄致冠”系列高尖端食用油和鲜食玉米悉数亮相展区,“黑土优品”及“金谷农场”系列有机杂粮、五常大米、非转基因大豆油洽淡不断,洽谈会当天,农投食品集团与来自福建省、内蒙古、河南省等5家企业达成产销互动合作意向,会前、会中共洽谈省外三十余家意向客商,充分展示了龙江农产品的品牌公信力。农投食品集团作为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六大板块之中大食品板块的重要承载,一直以提供高品质、健康、绿色的农产品为己任,依托农投集团的农业产业链优势,以其严格的品质管控、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独特的产品特色,赢得了消费者一致好评,“金谷农场”更是作为农投集团旗下的明星品牌,以500.36亿元品牌价值荣登2024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第221位,充分展现了国企品质及“中国强 国货强”的品牌定位,及农投食品“金谷农场”具有自有基地产能优势和新品研发能力。农投集团“金谷农场”将以此次福建粮洽会为契机,以推广龙江优质农产品为己任,秉承“质量第一、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断整合资源、提升品质、完善服务,加强省际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向全国消费者展示国企品质,为全面全方位振兴龙江贡献力量。诚邀各界人士莅临农投集团”金谷农场“展区交流洽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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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
常玉春一行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参加“黑土优品”进校园专题座谈会
6月13日,农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常玉春一行赴哈尔滨商业大学参加“黑土优品”进校园专题座谈会,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书记赵广就深化校企合作、推进“黑土优品”品牌建设、推动产教融合等举行座谈交流。常玉春表示,作为龙江农业产业的领军企业,农投集团一直致力于推动农业品牌建设,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黑土优品”作为省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不仅承载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和历史传承,更以其品质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近年来,农投集团始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接国家部委、对接央企高校、对接一线城市的“三个对接”要求,坚持走高端、建渠道、打销量,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水平。通过将“黑土优品”引入校园,可以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了解黑龙江的农业文化和优质农产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消费意识和品牌认同感。希望通过校企合作,将农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和转型,为黑龙江农业产业繁荣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赵广对常玉春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黑土优品”进校园活动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黑土优品”进校园活动不仅有助于提升师生饮食质量,还能为学生们提供了解地方特色、认识农业品牌的机会。同时,对“黑土优品进商大、智慧知识入农投”双向赋能表示认可和支持,他说,这项活动既能为学校提供更多的教学实践和科研合作机会,更能为品牌建设提供智力和专家支持,希望双方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沟通与协作,打造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农业强省作出更大贡献。省教育厅科信处副处长孟凡伟表示,通过电商大赛、一号档口、高校商超专柜等模式,让全省百万师生深度体验了“黑土优品”,省教育厅将通过“三进三促”推进工作与农投集团和校方全方面对接,为宣传“黑土优品”提供平台。会上,农投集团首席数智官、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张利晨,农投产融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关宇,农投产融副总经理、绿交中心董事长朱芳冰分别对农投集团的发展改革情况和“黑土优品”的品牌理念、运营模式及下一步合作意向进行了详细介绍。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王巍、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赵大伟及各学院、处室主管领导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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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
农投产融召开“黑土优品”研讨会,复盘哈洽会展销成功经验
第八届中俄博览会、第三十三届哈洽会期间,农投产融黑土优品展示运营中心以“品黑土瑰宝?享优品味道”为主题,积极开展“黑土优品”系列展销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参观者达10万人次,132家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成功与6家外埠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签约额达2.8亿元。近日,农投产融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E馆“黑土优品”展示运营中心召开“黑土优品”展销活动总结大会,对在展销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团队予以表彰,激发和动员广大干部员工坚定信念,积极开拓创新,为实现农投产融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龙江农业振兴凝聚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农投产融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关宇参加会议并讲话。在热烈的掌声中,农投产融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了荣誉证书。任关宇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农投产融自2019年成立以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秉持创新、务实、高效的经营理念,不断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在农业农村厅及农投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产融干部员工团结一心、无私奉献、奋勇拼搏,“黑土优品”展销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展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充分展现了农投产融对农投集团“成事”文化和“三牛”精神的深刻践行,更凸显了农投产融团队的卓越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任关宇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借助“哈洽会”的余温,不断提升“黑土优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二要持续优化产品供应链,确保产品品质卓越且供应稳定。三要不断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具备高素质和高效率的运营队伍,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期望。四要积极拓展市场,寻找更多合作机会和业务增长点,让“黑土优品”登上更宽广的舞台,展现其独特的魅力与价值。农投产融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员工,鲜玉良田、绿交中心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06
2024年06月
黑龙江省农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黑土优品”专题培训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黑土优品”营销渠道、加大品牌农业建设力度和“黑土优品”“三对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运营团队对“黑土优品”品牌的理解与认知,6月4日,黑龙江省农投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食品集团)举办“黑土优品”专题培训会。集团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培训人员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员工详细讲解了“黑土优品”品牌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产品特点以及市场定位等知识。与会人员还针对如何制定有效的“黑土优品”营销策略、提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黑土优品”专题培训不仅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增长了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了运营能力水平,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下一步,农投食品集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继续加大对“黑土优品”品牌的投入力度,推动“黑土优品”品牌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优、更绿、更健康的产品,为龙江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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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常玉春会见交易集团总经理夏明禹一行
5月24日,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常玉春在集团总部会见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夏明禹一行。双方围绕相关合作事宜开展座谈交流。常玉春对夏明禹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农投集团主责主业功能定位和企业发展情况。他表示,农投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农业”建设,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争做龙江农业强省建设的排头兵。交易集团作为兄弟单位,与农投集团有很多合作契合点,希望双方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在相关领域深入合作,共同助力龙江农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夏明禹对农投集团长期以来对交易集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交易集团拥有国有资产交易、区域股权交易、企业阳光采购、碳排放权交易、投资运营咨询等业务板块,是集交易、采购、融资、咨询服务等于一体的要素资源交易市场和新型资本市场平台。农投集团作为我省农业产业投融资服务和对外合作承载平台,发展态势良好,希望双方能够围绕咨询、交易、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开展合作,实现双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为双方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农投集团总会计师魏成林,交易集团总会计师朱安超及双方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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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习近平向第八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
5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八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习近平指出,在两国共同努力下,中俄关系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迈进,以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造福两国人民。今年是中俄建交75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两国关系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展现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习近平强调,经过多年培育、发展,中俄博览会已经成为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希望两国各界充分利用本届博览会契机,深入交流,共享机遇,共同为推进中俄互利合作添砖加瓦,为两国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第八届中俄博览会主题为“合作、互信、机遇”,由商务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共同举办,当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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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
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客人到访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
近日,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董事长于孝东一行到访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双方就粮食贸易、供应链金融及有关业务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农投集团总经理助理、粮食交易市场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魏志伟,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陈柏春参加座谈。座谈中,魏志伟对于孝东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交易市场创新业务发展情况。魏志伟表示,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积极研究开展大宗粮食采购销售、交收库供应链融资、期现联动基差交易、物流信息撮合交易及进口俄粮交易等市场化创新业务。希望能与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充分利用大连保税区政策和税收优势,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和高质量发展。于孝东详细介绍了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的发展情况,他表示,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作为一家具有较长历史和较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加强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致力于通过市场化转型和升级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希望能够与交易市场在粮食业务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座谈前,于孝东一行参观了粮食交易市场会员服务大厅、电子交易大厅和企业文化环创。双方相关人员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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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哈洽会 农投集团“黑土优品”展馆火爆出圈 流量再创新高!
哈洽会 农投集团“黑土优品”展馆火爆出圈 流量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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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绥芬河市市长王镭一行到访农投集团
5月15日,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镭一行到访农投集团,双方就相关领域合作事宜举行了座谈交流。农投集团副总经理李国强参加座谈。李国强对王镭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农投集团组建背景及成立以来良好的发展态势。他表示,农投集团作为黑龙江省农业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和对外合作承载平台,承担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的使命,是我省建设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的重要载体。绥芬河市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希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加强沟通交流,发挥双方政策、资源与管理等方面优势,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王镭对农投集团的高质量发展表示赞赏,并介绍了绥芬河市基本情况及在物流运输、贸易投资、农林水产等领域开展对俄合作的情况,他表示,绥芬河作为黑龙江省最重要的口岸城市,与俄罗斯远东滨海边疆区接壤,地缘优势突出,在中俄多方面领域的合作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真诚期待农投集团发挥行业优势,双方加强沟通,聚焦重点,建立持续紧密的合作关系,助推项目落地,实现共赢发展。座谈中,王镭一行还与粮食交易市场、农投远东科技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绥芬河机场办副主任、经合中心主任马刚,绥芬河绥兴公司总经理王发奎,农投集团总经理助理、粮食交易市场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魏志伟,集团首席数智官张利晨,农投远东科技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明及双方相关人员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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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202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 农投集团上榜农业第12位
5月11日,新华社、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在浙江德清联合发布“202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榜第十五组农业第12位。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有关权威单位共同举办的公益性“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迄今已持续十一年,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打造中国品牌正能量、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的重要举措。信息发布遵循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认”的工作原则,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今年参加评价的品牌数量达到1034个,涵盖大部分行业的龙头企业。本次对其中775个品牌进行了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发布总品牌价值为125858亿元,比去年总品牌价值增加24348亿元,平均品牌价值增长21亿元。本次品牌价值评价信息发布,对部分优秀品牌实行主动评价,并拓展到多元化经营企业。中国石化以3892.01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企业品牌价值榜首位;中国工商银行以3759.81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金融保险业领域第一;中国中车以1601.21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机械设备制造领域第一;贵州茅台酒以3553.08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轻工领域第一;中国建筑集团以2723.68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建筑建材领域第一;中国中信以2485.99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其他服务领域第一;广药集团以610.57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医药健康领域第一;安踏体育用品以667.37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纺织服装领域第一;洁丽雅纺织以358.49亿元的品牌价值,名列产品品牌第一;浙江新和成以190.59亿元的品牌价值,拔得自主创新品牌的头筹。海天味业、片仔癀分别以515.20亿元和422.89亿元品牌价值在中华老字号品牌中名列前茅;安溪铁观音、五常大米在地理标志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中表现抢眼。逐年提升的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印证了中国品牌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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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农投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暨第三次改革工作调度...
为落实全省地方国有企业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和出资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4月29日,农投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暨第三次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农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常玉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省国资委全省地方国有企业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和出资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分析了一季度集团经济运营情况,通报了第二次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事项进展情况及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3户二级企业就完成全年经济指标作表态发言。会议指出,集团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部署要求,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付出艰辛努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转型发展过渡期,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集团一季度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为全年稳增长奠定了基础。常玉春强调,2024年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也是集团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行动年。各单位要提高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质量,面对严峻复杂的经营形势,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新机、拓新局。以管理提升为抓手,实施精细化管理,抓实压减管理层级、“两资”“两非”处置、亏损企业治理等重点工作;以转型升级为驱动,加快传统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优化存量、寻找增量,发展新质生产力,跑出价值创造加速度;以风险防范为底线,“控增化存”防范经营性债务风险、加强集团内部监管合力,切实提高集团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常玉春要求,各单位要深刻领会锤炼“三实”优良作风的重大意义,把工作抓实、把基础打实、把步子迈实,以更实举措、更实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大改革统筹推进力度,紧盯改革攻坚目标,将改革创新与经营管理深度有机融合,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各项重点任务,务求在重点领域取得更大突破。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形式召开。集团班子成员、专职董事、类高管,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分管企业管理(生产经营)、财务工作及改革工作负责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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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农投食品集团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举行“黑土优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农业”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近日,农投食品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张驰会见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副主任郑阳阳一行,双方就政企合作,依托“黑土优品”品牌赋能,助力地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举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中,张驰对郑阳阳一行表示欢迎,并表示,农投食品集团积极推进省食品产业专班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组织优势和农投食品集团网络优势,推进“黑土优品”走进机关食堂,助力我省优质农产品走出龙江,销往一线城市主销区市场,把双方资源优势转化为提升“黑土优品”品牌影响力的价值优势。郑阳阳表示,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品牌农业战略部署,通过七台河市友好城市线下渠道和七台河“名品优选”线上渠道等农产品流通网络,不断扩大宣传和推介“黑土优品”,将更多的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希望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沟通交流,围绕“黑土优品”建立深度合作,促进七台河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农投食品集团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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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黑龙江省春耕生产全面告捷
     记者26日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据农情调度,截至当日,全省水稻插秧已超99%,春耕生产全面告捷,工作重心已转入田间管理阶段。  据悉,自黑龙江春耕生产启动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的部署要求,把春耕生产作为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重要战役,坚持早启动、高标准、快推进,全力抢农时、抓进度、强指导,扎实抓好春耕生产各项任务落实,各种农作物均播(插)在了最佳丰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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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
龙江这一年 延长产业链!黑龙江农产品加工业有了新变化~
2023年,黑龙江省坚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围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育企业龙头,持续促进产业融合,扎实推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系列报道《龙江这一年》,一起来看黑龙江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变化。在飞鹤(哈尔滨)智能化产业园,生产线运转不停,一箱箱奶粉正在装车,准备发往全国各地。产业园2022年投产,配方奶粉的年产量能达到4万吨。这里还配备了研发中心、创新检测中心和智能物流中心,飞鹤国内九家工厂生产的产品都汇集于此,一仓发全国。飞鹤(哈尔滨)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说:“我们全球有11家工厂,整体的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上。工厂具备了自产乳铁蛋白的能力,也解决了‘卡脖子’的资源问题。”现在,黑龙江日处理鲜奶能力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能居全国第一位,成为重要乳制品生产基地。同时,黑龙江省的玉米加工产业链条也在不断延长,全省玉米设计加工能力超过3000万吨,居全国第二位。位于青冈县的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是全省最大的玉米淀粉生产企业。2023年,企业投资6000万元建设的缬氨酸生产车间已经投产。今年,企业又投资3.7亿元,建设了60万吨淀粉糖项目,也投产在即。依托黑龙江龙凤公司、京粮龙江生物公司两家龙头企业带动,青冈县玉米加工能力达到340万吨,年产玉米淀粉210万吨,淀粉转化能力超40万吨。完整的玉米生物发酵产业链,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青冈县工信局副局长张鹏表示,2023年,青冈县的玉米生物发酵产业可实现产值83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3.8个百分点左右。较强的技术转化能力,也是黑龙江省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的底气,这其中,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东北农业大学通过生物酶法技术从大豆中提取出粉末油脂,产品可以广泛应用到婴幼儿配方乳粉、咖啡伴侣等领域。现在,学校已经和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龙王等多家知名企业展开合作。2023年,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转化科研成果10多项,与40多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了深入合作。“以企业的需求为主,利用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解决技术难点。”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李良表示,通过技术上的预判,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的谋划。2023年,黑龙江省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100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45家、国家级企业达到81家,预计年度营收能实现8%左右的增幅。为了强化顶层设计,2023年,还印发了《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若干政策措施》。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孙广思说:“规划中明确了‘5+7’产业这个重点方向,五大重点产业占农产品加工营收的75%以上。主要是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大型龙头企业为牵动,精准谋划务实举措,协同推进农产品粗加工和精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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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
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黑龙江这样部署!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tgUhdyZJG94I3Smticc0gI1sVIv8nXoQeJhwvicSuCIicSrg2cu9zcNvXpfe8KE0e8Xd7u0hTbwX3cuMaibl5WlIXw/640?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tp=wx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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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
黑龙江省首次互市贸易进口大豆落地加工
近日,黑河海关首次监管边民互市贸易进口落地加工大豆39吨。目前,第一批进口大豆已顺利通关,运至落地加工企业加工,这是我省获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以来的首次进口大豆落地加工,标志着我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自7月1日,黑河首批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完成通关后,首批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进口大豆完成通关,这是自2020年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政策出台后,全省首批正式通过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政策开展的大豆进口。7月18日,黑河祥和边民合作社自俄罗斯进口的39.02吨大豆,完成检疫出港,经海关边民互市贸易管理系统(2.0版)完成申报后,各卡口全部实现自动抬杆放行。黑龙江丰德恒泰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通过黑河口岸进口大豆落地加工,为我们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边民收入。作为落地加工企业,我们切实体验到了边民互市贸易‘整进整出’模式的好处,我公司通过与边民合作社签订采购协议,从俄罗斯进口大豆,经海关检查合格后能直接运到加工厂区,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真正享受到了政策红利。”黑河海关主动作为、靠前指导,加强对兴边富民政策的研究,认真落实《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以推动边民互市贸易创新发展为突破口,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实行“委托申报”“直通运输”“免到场查验”等便利化通关措施,全力推进黑河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海关边民互市贸易管理系统(2.0版)上线之后,对于互市贸易全流程实现了更为规范化的监管,为快速推进新系统的应用与实施,在海关的指导下,先后投入资金建设前置智能卡口、区内预判卡口等设施,完全符合系统要求后开展了互市贸易进口工作。依照首次互市贸易进口大豆落地加工压力测试流程,本次互市贸易进口大豆39.02吨,总货值13.7万元,参与核销边民18人,此次落地加工进口大豆成功通关,意味着黑河市落地加工工作进入了常态化运营阶段,全面依托俄罗斯进口大豆开展精深加工,推进进口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了黑河市边境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产业集群的建设。“黑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工作,经过黑河海关市商务局、黑河自贸片区等部门共同努力,实现全省首次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商品大豆进口,标志着黑河互市贸易常态化运营,下一步,我们积极鼓励边民参与互市贸易,加快互市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互市贸易便利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扩大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规模,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实现兴边富民。”黑河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闫德令介绍说。未来黑河市将继续深耕互市贸易业态,依托新建的9.6万平方米黑河公路口岸互市贸易交易点、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公路口岸互市贸易产业园等基础,充分扩大互市贸易规模,带动更多的边民参贸,享受国家给予边境口岸特殊政策带来的红利,推进兴边富民战略实施,争取2023年底形成大豆年加工能力30万吨、中草药年加工能力1万吨的黑河市边境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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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有效推动了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但资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加工业总体规模不大、产业结构不优、融合层次不深、精深加工不足、加工转化率不高等问题还很突出,与农业大省地位不相匹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我省“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优化结构布局,强化科技支撑,促进融合发展,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支持。把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提质增效。把绿色发展作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注重构建绿色加工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引导产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降成本、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坚持科技支撑、依靠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第一动能和第一竞争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生物、数字等技术赋能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坚持集聚发展、促进产业融合。把产业聚集、融合发展作为根本路径,促进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原料供应、加工转化、现代物流、市场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4500亿元,年均增速10%,比2022年增加1100亿元以上,三年增幅33%以上。其中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3650亿元,增长8%左右;2024年达到4000亿元,增长9%以上;2025年达到4500亿元,增长12%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比2022年提升10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由2022年的0.57∶1提高到1∶1。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迈上新台阶,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和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  以玉米、大豆、水稻、乳品、肉类5大加工产业为重点,科学谋划加工布局、重点方向、发展目标,引领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较快增长。  (一)玉米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黑河、绥化等区域,发展玉米精深加工,建设多链条衔接、上下游配套的玉米加工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延链强链优链建链为主攻方向。一是提升拓展淀粉产业链。依托现有淀粉产能和下游产业基础,推进氨基酸产业链深度开发,打造世界最大的氨基酸产品制造基地;积极发展维生素、辅酶Q10、甲钴胺等健康产品产业链;延伸发展肌苷、鸟苷等医药中间体产业链和聚乳酸、尼龙56等生物基材料产业链。二是创新延伸乙醇产业链。依托现有燃料乙醇生产能力,积极推动燃料乙醇向丁二醇、乙烯、乙醛、乙酸乙酯等化工产品转化,建设下游新的产业链;充分利用乙醇生产的DDGS(酒糟),做优做强饲料产业链;支持白酒企业提品质、创品牌,推动白酒行业向中高端迈进,提升价值链。三是做大做强食品产业链。积极发展玉米胚芽、玉米油、玉米浆等系列产品,培育玉米产业新的增长点。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玉米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100亿元,比2022年增长46.7%,年均增长13.6%。  (二)大豆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黑河、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双鸭山、绥化等区域,建设大豆精深加工园区,打造大豆食品产业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建链延链强链为主攻方向。一是做强大豆食品产业链。大力发展豆油、调和油、人造奶油等系列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豆粉、豆乳等系列产品;围绕大豆磷脂、低热量油脂、维生素E和脂肪酸开展精深加工,发展保健食品,推动即食豆制品提档升级。二是延伸发展大豆蛋白产业链。围绕大豆分离蛋白、浓缩蛋白延链建链,积极开发人造肉、化妆品、营养品、蛋白质保健品等系列产品。三是深度开发豆粕产业链。重点开发大豆皂苷、异黄酮、低聚糖、多肽等系列产品,建设新兴产业链。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大豆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400亿元,比2022年增长33.3%,年均增长10.1%。  (三)水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绥化等区域,培育高附加值稻米和综合利用精深加工企业,打造绿色有机稻米产业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提升价值链为主攻方向。一是整体提升稻米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品牌精米,实现优质优价,发展大米蛋白肽、麦芽糖、果糖、休闲食品等产品,推动稻米加工业延伸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米糠产业链。深度开发米糠油、米糠蜡、谷维素等产品,积极发展保健食品、护肤品和医药中间体;加快建设脱脂米糠产业链,延伸发展米糠蛋白、膳食纤维等产品。三是积极开发稻壳产业链。大力开发稻壳灰精深加工,延伸发展橡胶添加剂、农业化学品和活性炭等产品。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水稻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50亿元,比2022年增长28.4%,年均增长8.7%。  (四)乳品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黑河、绥化等奶牛养殖优势区,发展乳制品加工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发展中高端乳制品为主攻方向。一是做强乳粉产业链。重点发展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打造安全、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基地;积极研发高端中老年配方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牛初乳等乳制品,形成乳制品市场竞争新优势;积极发展全脂、低脂、脱脂等原料粉的全系列产品。二是做优液态奶产业链。积极发展盒装纯牛奶、巴氏杀菌奶、活菌乳饮料、酸奶,以及含乳饮料、乳冰淇淋等休闲食品。三是做大乳制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提升奶油、奶酪等生产规模,推动创新开发炼乳、干酵素、乳清粉等新产品,丰富乳制品产品类别。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乳制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比2022年增长27.2%,年均增长8.4%。  (五)肉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七台河、黑河等区域建设肉牛加工产业集聚区,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鹤岗、绥化等区域建设生猪加工产业集聚区,在哈尔滨、佳木斯、七台河、鹤岗等区域建设家禽加工产业集聚区。  2.重点方向。以精深加工和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一是做大冷鲜肉生产。推动中小型肉类加工企业整合发展,扩大冷鲜肉生产规模;大力发展高端、优质牛羊肉制品,扩大市场份额。二是推进肉制品加工。积极发展低温西式火腿、培根以及香肠、熏卤肉、烧烤肉等深加工产品,叫响龙江肉制品品牌。三是大力发展皮毛骨血综合利用。深度开发软骨素、骨油、活性酶等功能性产品,培育发展皮鞋箱包、服装、纺织等产品,形成畜禽副产品加工产业链。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畜禽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10亿元,比2022年增长31%,年均增长9.4%。  三、做精做优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  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着眼地域特色和优势产区,积极发展食用菌、森林食品、中药材、冷水鱼、鲜食玉米、预制菜和鹅等7个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培育新增长点。  (一)食用菌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伊春、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区域建设食用菌加工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以提升价值链为重点,支持企业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积极发展复合菌饮品、即食食品、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推进黑木耳、猴头菇、平菇、香菇、金针菇、双孢菇等食用菌加工产品总量持续提升。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食用菌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60亿元,比2022年增长33.3%,年均增长10.1%。  (二)森林食品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以及其他山区半山区等区域,打造林果、林菜、林养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以特色化、品牌化为重点,支持企业发展产品精加工、培育壮大品牌。积极发展松籽、蓝莓、沙棘、蕨菜、白桦树汁、蜂、林蛙等优势品种,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营销,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生态森林食品产业。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林果、林菜、林养等林下产品营业收入达到275亿元,比2022年增长34.8%,年均增长10.5%。  (三)中药材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等生产优势区,建设一批专品种生产大县和加工基地,打造中药材核心产业带。  2.重点方向。以药材精深加工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发中成药、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等医疗健康养生产品,培育“寒地龙药”品牌等,推动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中药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70亿元,比2022年增长34.3%,年均增长10.3%。  (四)冷水鱼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鹤岗、黑河、绥化等区域,培育打造水产品加工优势产业带。  2.重点方向。以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为重点,支持企业发展鱼子酱、鱼糜、休闲食品、特色风味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积极培育壮大省内加工企业,与餐饮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高产品质量,打造龙江特色加工产品品牌,扩大市场份额。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渔业营业收入达到190亿元,比2022年增长28.5%,年均增长8.7%。  (五)鲜食玉米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打造松嫩平原鲜食玉米黄金产业带。  2.重点方向。以提升价值链为重点,支持企业提高品质、打造品牌、扩大产能。积极发展真空包装、罐头食品、玉米浆包、方便食品等产品,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鲜食玉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35亿元,比2022年增长35%,年均增长10.5%。  (六)预制菜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依托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鹤岗、黑河、绥化等城市,在交通枢纽及沿线,靠近蔬菜、食用菌、肉蛋奶、水产品等食材产地,建设预制菜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以扩大规模、提高品质为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投资、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积极发展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的即烹、即热、即食、即配类预制菜产品以及相关制备和配套产业,聚力打造“龙江菜系”预制菜产业。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预制菜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比2022年增长45.6%,年均增长13.3%。  (七)鹅产业。  1.区域布局。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黑河、绥化等区域建设鹅产业集群。  2.重点方向。以延长产业链条为重点,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市场营销。积极发展鹅绒加工、鹅肉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相关产品。  3.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鹅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比2022年增长33%,年均增长10.1%。  在大力发展7个特色产业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杂粮杂豆、羊等其他产业。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等城市周边发展蔬菜产业,积极开发速冻冻干和脱水蔬菜等产品;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绥化等区域建设杂粮杂豆加工优势区,积极开发杂粮粥、杂粮零食、代餐粉等产品;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绥化等区域打造羊肉加工业集聚区,积极开发调理肉制品、皮绒制品等。  四、主要任务  聚焦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突出强化顶层设计、发展精深加工、提升产业质效、增强竞争能力等关键环节,重点落实五项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分布,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大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发展粮油精深加工,畜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乳、肉等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发展专精特产品加工,城市郊区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预制菜加工,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  2.统筹推动农产品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协调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发酵、高效分离等生物、工程、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提升深度加工能力。引导过剩初加工产能化解转移和短缺精深加工产能加快建设,推动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合理配套、有机衔接、融合发展、互促共赢。  3.配套发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主攻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稻壳米糠、畜禽皮毛骨血等副产物开发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1.拓展精深加工领域。紧盯中高端市场,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瞄准工程工艺新、发展潜力大、加工效益好的新兴产品,积极推进合成材料及生物工程、医药中间体、预制菜等产业发展,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动能。  2.提升加工技术水平。改造升级传统加工业、壮大新兴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精深加工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一流技术,转化落地一批科技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科技含量。  3.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促进信息技术与经营管理、产品研发、供应链优化等深度整合,提高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和企业家素质,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提供支撑。  (三)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  1.大力开发绿色食品产品。坚持“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引导开发一批品质高、品牌响的绿色食品产品。重点推动发展粮油等精加工高端系列产品,发展饮料、酒、休闲食品等深加工绿色食品,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小而美”“优而精”的特色绿色产品。  2.推进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建设。依据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布局和方向,进一步梳理重点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链,谋划和储备重点项目。集中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绿色食品加工项目,推进专业化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绿色食品加工能力。  3.打造绿色食品加工示范样板。以绿色食品品牌为纽带,以绿色食品企业为载体,按照产加销一体、种养加循环、产学研融合的发展模式,发展一批集生产加工、市场销售、消费体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示范样板,放大品牌综合效应,提升品牌增值空间。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发展。  1.推广循环发展模式。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大力推进“资源?加工?产品?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  2.提高装备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在适宜地区建设和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提高已建农产品加工设施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广相关技术,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的“一库多用”“一房多用”、周年使用。  3.提升资源利用率。引导加工园区加快应用节水、节能等环保技术装备,推动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拓展农产品加工多种业态。  1.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向加工流通业态延伸。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贮藏、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  2.鼓励企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前端、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3.创新模式和业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农产品加工新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业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五、重点行动  围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聚焦育龙头、提质量、增品种、创品牌、扩产能,集中开展八项行动。  (一)精深加工企业培育行动。做大现有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已有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发展,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整合扩张、上市融资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培育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扩大精深加工企业群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引进大型加工企业。积极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增加企业数量。发挥优势加工企业作用,发挥大型国有企业、头部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活力。到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全省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50亿元?100亿元的达到10家。〔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绿色食品加工提升行动。扩大绿色食品加工规模,利用绿色有机、寒地黑土、非转基因等资源优势,加速发展大豆、冷鲜肉、冷水鱼、预制菜、森林食品加工等绿色食品,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提高绿色食品加工质效,在生态环境好、获证产品多、产业规模大的地区,依托大型绿色食品龙头企业,促进绿色食品加工向精品化、高端化发展,巩固提升绿色食品产业优势。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警与质量安全管控,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技创新升级行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革新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提升装备研发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制造企业,推动相关院校设立农产品加工装备相关专业,提升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水平。健全科研转化机制,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快推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农科院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质品牌打造行动。更新理念培育品牌,强化“产出来、加出来、管出来、树出来、讲出来”的品牌培育思路,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支持企业提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不断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突出优势创建品牌,积极释放龙江地域产品、品质等独有优势,围绕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和质优、物美、实用的农产品加工产品,以“黑土优品”培育推广为抓手,打造出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加工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宣传叫响品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社交平台和营销平台等,加速品牌影响和销售能力全面升级。结合区域品牌创建,开展品牌展销、宣传推介等系列活动,放大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到2025年,培育100个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品牌。〔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行动。拓展加工园区功能,加强各类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优化分工,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冷链物流等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实现“一园多能、一区多业”,提高园区承载、服务能力。引导加工产能集聚,重点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三园”集中,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与产业集群、产业强镇重点项目结合,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园区全产业链发展,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构建“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上下游企业延伸”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格局,形成集聚效应。到2025年,每个农业大县至少有1个农产品加工园区。〔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营销推广行动。密切产销对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针对细分市场开发适销产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推动产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创新营销方式,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促销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扩大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方式,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健全营销体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专柜、专营店,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直营或加盟网点,积极融入连锁超市等专业营销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培育营销团队,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企业家营销意识,提高营销队伍素质,培育一大批懂市场、善营销的专业团队,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招商引资提升行动。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围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领域招商,持续延链补链强链聚链。瞄准重点地区招商,吸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和港澳台、日韩区域投资。突出头部企业招商,重点对接引入优秀企业投资。用好大型展洽平台招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辟绿色通道,强化项目建设全周期全环节保障手段,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率。优化招商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构建政府指导、招商部门操作、运营机构服务、园区承载的招商运作体系。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领域招商实际利用内外资累计达到1000亿元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健全标准体系,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立完善对标国际、接轨全国、符合省情的农产品加工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生产主体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标准执行,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先进标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认证,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储局、省林草局和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重要位置。各地要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省级产业牵头部门成立专班,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成立落实机构,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二)健全落实机制。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强化推动落实,制定全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省市县三级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时限要求。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联席会议按季度组织开展擂台赛,每年开展年度总结评价,对各地进行排名。  (三)加大政策支持。省级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在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规模、推进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各地要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统筹相关资金,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有力支撑。  (四)创新金融服务。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继续加大“建租贷”融资模式复制推广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鼓励地方政府与地方金融机构(含省级地方分支机构)协商,探索推进“风险基金补偿”模式,解决小微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政银担”模式,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设立农产品加工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五)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引进和培养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人才、生产能手和技术人才。组织职业院校与企业对接,定向培养农产品加工职业技能人才。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鼓励领办一批科技型加工企业。落实“人才振兴60条”政策,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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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
黑龙江省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发展上做大做强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指出,要坚持发展现代农业方向,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按照这方向和要求,我省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为抓手,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深挖潜力,逐步破解农业生产的天花板、地板和紧箍咒。请听记者高祥的报道: 这几天,富锦砚山镇农民吴登国没事就到镇上的种子市场转悠,过去种地,啥产量高他种啥,自打跟富锦象屿金谷签了订单合同,种啥得跟企业的需求接上轨,这样粮就不愁卖,价格也跟着涨。 吴登国:我种了50多垧地,象屿提供我们资金,到秋优先收我们的,每斤还加一分钱。 在富锦象屿金谷农产公司的厂区里,小山一样的玉米堆下,大货车往来穿梭把金灿灿的玉米,拉进淀粉加工区。公司总经理郝连才说,企业的面积跟富锦市区一样大,500万吨仓容可以供13亿人吃上10天。但只做“原字号”,规模再大,农民没钱赚,企业没奔头,农业更没前景,他们启动了“深加工”这个火车头,让整个产业链条跟着受益。 郝连才:年处理200万吨玉米规模,计划二期以淀粉为原料,做结晶糖,做酒精,延伸企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老百姓第一年送我们工业用粮,原粒长粒分不清混装,我们边收边做宣传,逐步引导农民种植适合我们的玉米。 在富锦绿色食品园区,一家象屿金谷就解决了周边8万农民卖粮难的问题,此外,金玛农业、绿谷酒业、东大西瓜汁等近30家产业拉动力强、经济辐射力广的龙头企业正齐发力,带动种植结构调整,农业转型升级。省农委副主任李世润说,今年全省粮食生产取得“十三连增”,但受玉米价格下降等影响,挑战仍然严峻,咬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这个主心骨,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李世润:玉米价格的降低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黑龙江的玉米去年达到1亿多亩,我们减了接近2千万亩,农业转型期吧,今年结构调整能不能打好基础,我们的农业是不是可持续发展,今年都是最关键一年。 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为破解农业生产的天花板、地板和紧箍咒,开出良方,指明方向。省粮食局局长朱玉文认为,以“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为抓手,我省在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上大有可为:全省7400多万亩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保障优质的“粮头”;900多家加工企业,产出高效的“食尾”: 朱玉文:落实习总书记省委关于我们黑龙江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和发挥好维护好压舱石这个作用。在粮食产业方面应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比如山东河南粮食转化率达到80%以上,我们只有36%,今后一个时期准备在东部西部中部三个重点产粮区,还有五条主要粮食运输骨干道,建粮食产业深加工产业园区,使我们粮食真正成为发展我们省经济新的亮点,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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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三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发挥粮食国际贸易作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第七条 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九条 对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耕地保护第十条 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 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三条 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国家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鼓励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第十七条 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第三章 粮食生产第十八条 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一条 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第二十二条 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五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鼓励农业生产者种植优质农作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第二十七条 国家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国家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第二十八条 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 粮食储备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政府粮食储备分为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政府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中央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承储中央政府粮食储备和省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一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政府粮食储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推进仓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粮食流通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与本行政区域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第三十七条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三十八条 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第三十九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第四十条 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权限采取下列措施调控粮食市场:(一)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二)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三)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四)组织投放储备粮食;(五)引导粮食加工转化或者限制粮食深加工用粮数量;(六)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第六章 粮食加工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第四十六条 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七章 粮食应急第四十七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必要时建立粮食紧急疏运机制,确保具备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措施;(二)增设应急供应网点;(三)组织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供应;(四)征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其他物资;(五)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因执行粮食应急处置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平、合理补偿。第五十一条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第八章 粮食节约第五十二条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引导激励与惩戒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粮食节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推进粮食节约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第五十三条 粮食生产者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的粮食损失和浪费。禁止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引导和扶持粮食生产者科学收获、储存粮食,改善粮食收获、储存条件,保障粮食品质良好,减少产后损失。第五十四条 国家鼓励粮食经营者运用先进、高效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设施设备,减少粮食损失损耗。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广应用粮食适度加工技术,防止过度加工,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国家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调控粮食不合理加工转化。第五十六条 粮食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防止和减少粮食浪费。公民个人和家庭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第五十七条 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本单位食堂的管理,定期开展节约粮食检查,纠正浪费行为。有关粮食食品学会、协会等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节约粮食、减少损失损耗的相关团体标准,开展节约粮食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健全粮食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粮食安全信息。第六十条 国家完善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体系。粮食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制度。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三)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四)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账簿、凭证、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五)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六)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置。第六十二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具体实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责任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第六十三条 外商投资粮食生产经营,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粮食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单位、个人有权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规定;(二)未对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未按照规定保障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安全。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粮食应急状态发生时,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或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毁坏粮食作物青苗价值五倍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 违反有关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三条 本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杂粮包括谷子、高粱、大麦、荞麦、燕麦、青稞、绿豆、马铃薯、甘薯等。油料、食用植物油的安全保障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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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法治宣传月 一起学习《民法典》
2024年5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1《民法典》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与此同时,它也是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2《民法典》的历史民法典》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3《民法典》的内容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01 总则编“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总则编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02  物权编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03合同编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是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04人格权编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编纂的亮点和创新之一。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05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制度是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编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06继承编继承制度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继承编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07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制度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侵权责任编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的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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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政策点读带你一起了解!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政策点读带你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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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保护知识产权,这些知识点你了解吗?
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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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政策解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扎实推动《行动方案》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走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集约节约绿色的增粮之路记者:《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已经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93公斤,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有保障。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自然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居民食品消费结构升级带动粮食需求持续增长,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将长期存在,在未来一段时期,现有产需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需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明确了到2030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抓好国内粮食生产的重要政策文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从耕地、水利、种子、农机、化肥农药、耕作技术等着手,加强衔接配合和技术集成创新,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走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集约节约绿色的增粮之路,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一是坚持立足国内,端牢饭碗。把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二是坚持依靠科技,集成配套。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聚力突破种子、农机等关键技术,推动良田良制并举、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三是坚持优化结构,绿色增粮。综合考虑粮食供需形势、区域自然资源条件和粮食生产基础,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提高粮食供给质量。四是坚持适度规模,集约经营。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粮食生产经营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五是坚持完善政策,压实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创新管理机制,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加强监督考核,压实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粮食安全责任,切实做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巩固提升口粮、主攻玉米大豆、兼顾薯类杂粮记者: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有哪些主要目标?如何落实分品种增产任务和分区域增产布局?答:《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粮食单产水平达到每亩420公斤左右。品种结构方面,综合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不同粮食品种消费需求变化趋势,《行动方案》将产能提升重点放在玉米和大豆上,按照“巩固提升口粮、主攻玉米大豆、兼顾薯类杂粮”的思路,水稻、小麦重在提升品质、优化结构,玉米重在集成配套、主攻单产,大豆重在多措并举、挖掘潜力,因地制宜发展马铃薯、杂粮杂豆等品种,根据市场需求优产稳供。区域布局方面,主要是根据粮食生产现状和未来增产潜力,巩固提升优势产区,挖掘其他地区潜力,调整优化粮食生产格局。同时,在全国部署了720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带动重点粮食品种和产能提升任务有效落实。谋划部署农业节水供水等9项支撑性重大工程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亟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对此,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答:《行动方案》围绕粮食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根据加强水利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种业创新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集成配套推广重大增产技术、推进防灾减灾和机收减损等增产路径,谋划部署了农业节水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粮食单产提升、粮食绿色生产、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防灾减灾、盐碱地综合利用、粮食加工仓储物流能力建设等9项支撑性重大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将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补齐种业科技创新等短板弱项,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目标落实落地,《行动方案》部署了6方面保障举措和扶持政策。一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粮食生产投入保障,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支撑粮食产能提升的集聚效应。三是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种粮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粮食生产相关信贷投放,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五是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六是健全现代粮食流通体系,提升粮食储备调控能力,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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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新修改种子法、畜牧法有关要求,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种业市场净化,稳步提高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水平,更好服务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我部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4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并与我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做好衔接。联系人: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刘丰泽电 话:010-59193150邮  箱:zysscc@agri.gov.cn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4月3日2024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新修改种子法、畜牧法有关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农业种源质量,推进种业市场净化,制定2024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种子法执法检查要求,紧盯种业振兴“五年见成效”目标任务,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源质量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堵疏结合,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执法,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优化品种保护、审定和登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品种身份证和种子认证制度,推进品种同质化、“仿种子”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白皮袋”种子、网络违法售种等行为,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为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高质量种源支撑。二、重点任务(一)强化品种源头治理1.提升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质效。优化新品种权审查流程,推进线上受理审查,压缩审查周期。鼓励育种者及早申请保护,引导申请者依规开展委托测试。指导育种单位增强保护意识,完善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健全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新品种保护相关培训。2.加强品种审定试验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国家级水稻、玉米、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尽快修订小麦、棉花品种审定标准,推动省级与国家级品种审定标准衔接,合理提高品种准入门槛。完善品种区域试验方案,推进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常态化整治,研究制定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健全部省协同的试验管理机制。研究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开展品种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依法加大问题品种撤销力度。3.持续推进登记品种清理。修订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优化登记指南,健全登记流程,强化品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甜瓜、黄瓜登记品种清理,启动油菜、西瓜、番茄等登记品种清理,并逐步扩大到其他登记作物,持续整治“仿种子”问题。充分利用分子检测技术手段,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申请登记行为,依法撤销一批问题品种。4.加快推行品种身份证管理。统筹推进保护、审定和登记品种标准样品管理,从玉米入手开展品种标准样品清理,完善国家品种标准样品库。国家和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要按规定组织提交符合要求的品种标准样品。健全全国统一的品种DNA分子指纹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以“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为主要内容的品种身份证管理,发挥品种身份信息在打假维权、育种创新中的作用。(二)强化质量全程监管5.加强繁制种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许可备案、品种真实性及权属等为重点,开展繁制种基地全覆盖检查,指导企业加强种子生产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繁滥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地良好秩序。在苗期、花期和收获期等关键时点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各地要对种子基地侵权生产等投诉线索及时查处。6.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种子质量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企业监督抽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种子质量管控,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的企业适当加大抽查频次,对通过种子认证、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可减少抽查频次。加强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监督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承储品种、数量、质量及过程管理,确保储备任务有效落实。7.加强种业市场监督检查。在春夏播、秋冬种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台账、经营备案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内容。开展种畜禽及桑蚕种、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畜冷冻精液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假劣桑蚕种和食用菌菌种等问题。加强生产用种供需分析和市场监测,强化种源调度和余缺调剂,确保供种市场平稳运行。8.加强网络销售种子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网络经营者严格落实种子许可或经营备案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售种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网络售种许可资质、经营备案、标签标识和销售区域,加大网络销售种子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在适宜种植区外推广种植。对涉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种子的电商平台,及时采取警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涉及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9.推进实施种子认证制度。落实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种子认证配套制度规范,鼓励认证机构取得认证资质、加强能力建设。支持认证机构规范开展种子认证,帮助企业加强质量全过程管理,优先采信认证种子。开展种子认证技术示范培训,引导国家级基地、阵型企业和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供种企业等参加种子认证。(三)强化种业监管执法10.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严格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研究合理提高种子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加强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长期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注销或吊销许可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做到种子生产、委托代销、分支机构、经销门店及销售种子备案全覆盖,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11.强化种业行政司法衔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单位沟通合作,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推进种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各地要因地制宜推动完善行政司法衔接配套政策措施,规范涉种案件罚款、种子鉴定和扣押等行为。12.推进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合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活动,在举报线索、调查取证、案情通报、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合作,督办重点案件查处。强化监管执法地区协作,健全区域联动响应和案件联查联办机制,做到一处发现、及时通报、各地联查。建立健全部省协调工作机制,对跨省份、重大复杂案件由部级督办,案发所在省份牵头查处。13.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种业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大涉种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排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入户倒查等方式追根溯源,核实并依法查处。对案件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14.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侵害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基地私繁滥制、网络违法售种等问题为重点,公开发布一批打假护权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有效引导、有力震慑,向社会传递“零容忍”的坚决态度。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通报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查处结果,及时梳理发布涉种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种子信息,严防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15.完善种业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新修改种子法、畜牧法,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推进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制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遗传资源鉴定、食用菌菌种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快推动完善种业地方性法规制度,不断健全种业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16.推动种业标准提档升级。加快修订玉米、大豆、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研究提高发芽率、品种纯度等关键质量指标,以标准升级推动种子质量整体提升。推进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检验规程、转基因种子检测、品种分子检测、植物新品种测试和种畜禽检验等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种业监管技术标准体系。17.推进种业监管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快速检测技术研发应用,加强转基因及基因编辑种子检测技术研究,推动精准高效分子检测芯片、快检试剂设备研制,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在识假辨假、调查取证等方面作用,提升监管执法技术支撑能力。推进种业数字化建设,优化升级种业大数据平台,整合品种信息、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检验测试等数据链,逐步实现种子全程溯源管理。18.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种业专业技术和执法培训,改善基层监管执法装备条件,保障监督检查、监管执法等必要工作经费。支持地方在品种权保护、网络售种等领域,探索务实管用的监管执法方式。健全种子检验和品种测试机构建设,提高精准快速检测鉴定能力,为打假护权提供有力支撑。鼓励种业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维权能力建设,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落实。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制种基地、种子市场、种业企业等调研指导,具体工作由全国农技中心牵头实施。种畜禽、桑蚕种、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抽查,分别由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牵头实施。(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衔接的种业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进展调度和问题通报反馈,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具体实施。发挥种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建立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参与、监督有力的种业监管执法体系。(三)做好总结交流。定期调度种业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成效,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种子法畜牧法进企业、进院校、进展会、进基地等普法宣传。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及2个以上典型案例报我部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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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农投集团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议暨防汛抗旱部署会议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省国资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5月29日,农投集团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议暨防汛抗旱部署会议,集团副总经理李国强部署“安全生产月”和防汛抗旱相关工作。会上,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宣传片和避险逃生演练科普视频,传达了全国、全省和省国资委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宣读了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通知》《农投集团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分析了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和省国资委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提高法制意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现“人人会应急”,提高员工处置应对能力。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建立预警预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全力以赴确保集团安全度汛。一是强化落实责任,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防汛备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防暴雨、防大风、防冰雹、防台风等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灾害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应急保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体员工熟悉掌握应急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规定,保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遇突发情况迅速组织处置应对,第一时间报告相关情况,确保集团安全度汛。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会议,主要领导要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教育培训活动,全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强化工作监督检查,细致排查汛期风险隐患,严防汛期各类风险,确保集团安全度汛。会议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形式召开,集团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负责人和各部门安全员,集团所属各二级权属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现场参会,各二级权属公司主要领导,三级权属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各级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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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深入践行大食物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大力倡导大食物观。30多年来,福建践行大食物观采取了哪些突出做法、取得了怎样的显著成效?如何借鉴福建的有益经验推动各地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本期特邀嘉宾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农业科学院营养导向农业与食物发展战略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孙君茂:理解把握大食物观的科学内涵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树立大食物观是从更高层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时代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提出:“现在讲的粮食即食物,大粮食观念替代了以粮为纲的旧观念。”1988年,习近平同志任宁德地委书记。宁德是当时全国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经过深入调研,习近平同志提出:“我们要的是抓大农业。这就是说,在农业上,‘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稳住粮食,山海田一起抓,发展乡镇企业,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吃山’,要抓好林、茶、果。”习近平同志大力倡导并推行大食物观,创造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他指出:“我在福建工作时,在山区干过,也在沿海干过。当时我就提出大食物观,肉、蛋、禽、奶、鱼、果、菌、茶……这些都是粮食啊。”30多年来,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立足资源禀赋、发挥区域优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深入推进山海田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依山开发森林粮库,傍水打造“蓝色粮仓”,依托技术发展设施农业,推动食物供给从单一生产向多元供给转变,让食物品类更加丰富、品质更有保障。2023年,福建全省肉蛋奶产量首次突破400万吨,茶叶、蔬菜、水果、水产、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对全国各地践行大食物观起到积极示范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树立大食物观。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强调树立大食物观,并深刻论述了大食物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为我们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5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大食物观,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掌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缺了哪样也不行。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吃饭问题,不能光盯着有限的耕地,要把思路打开,树立大食物观。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中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保障粮食安全,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非常重视,强调“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向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大食物观,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通过拓展多样化食物来源,减轻对传统粮食作物的过度依赖,从而提高粮食安全系数,确保食物供应链的稳定性。二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食物观要求推动农业向更广泛的食物领域拓展,这就意味着农业生产不仅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安全、绿色、营养。三是促进农业食物系统转型。大食物观强调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基础上合理、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引导农业向多元化食物生产方式转变,构建更加可持续的农业食物系统。四是提升人民营养健康水平。大食物观倡导的食物多样化不仅让百姓的餐桌上有更加丰富的食物,而且进一步改善营养健康状况,实现了保障国家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营养安全的有机统一。福建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孟芊:像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海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早在福建工作期间,就作出了建设海洋强省、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论述,提出要“像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海域,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海洋开发”。这些年来,福建立足本省实际,把海洋养殖作为海洋经济的重点领域去抓,积极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第一,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拓展食物来源。福建按照“近、远、捕”的整体思路,合理布局渔业生产力。巩固完善近岸养殖,累计改造传统网箱约100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设施约70万亩,规模居全国第一。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近5000口,占全国60%。累计投建18台(套)深远海养殖装备,居全国第一。推进远洋渔业发展,远洋渔船达608艘,产量保持在50万吨以上,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减少饲料依赖。针对饲料和药品滥用造成的水体富营养化等,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创新推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项目,大黄鱼骨干基地配合饲料替代率达90%。同时,以深远海装备养殖为抓手,利用深海水体中繁多的浮游生物,增加养殖鱼类可获取的食物资源,饲料投放量减少80%,有效缓解对进口粮食和饲料的依赖。提升食物品质。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模拟深海仿野生养殖环境,促使养殖水质环境质量更好、海产品存活率更高以及品质更优。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检制度,确保养殖环节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第二,突破育种关键技术,提升海产品精加工水平,探索现代化海洋渔业发展新模式。培育水产种业。水产种业是现代渔业发展的“芯片”,福建积极落实水产种业振兴八条措施,建设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全省良种覆盖率达70%以上,海水种业规模稳居全国第一。壮大水产加工业。持续推进预制菜和智能化水产加工生产线建设,不断做强水产加工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全省水产加工品总产值超1500亿元,居全国前列。大黄鱼、鲍鱼、鳗鱼等全产业链产值均突破200亿元,海带、紫菜、海参、牡蛎等全产业链产值均超百亿元。打造智慧冷链物流。着力推进冷链设施数字化改造,在重点渔业乡镇、中心及一级渔港布局建设一批仓储保鲜设施,发展千亿元级冷链物流产业集群,推动冷链物流提质降本增效,构建完善的现代冷链物流网络体系。第三,着力提升渔业品牌质量,加快市场建设,带动渔民迈向共同富裕。形成品牌效应。福建持续强化“福渔”公共品牌,创建特色水产品优势区8个、省级名牌水产品42个、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3个,建成鲍鱼、虾皮、海带等渔业特色产业强镇。建立水产品“从海区到餐桌”全程可追溯质量体系,大力提升产品品质、培育地理标志,提高品牌吸引力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拓宽市场。聚焦国内市场需求,顺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发展鲜活、冷冻、调理、预制等产品生产,满足多样化需求。持续推进水产品有效对接并拓展海外市场,全省新增5家国家级、9家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全省水产品出口额超70亿美元,保持全国第一。助力渔民增收。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国企投资+民企经营+村民参与”的乡村振兴路径,在全国首创租赁新模式,由省属企业重资产投入深海装备养殖设备,以优惠价格租给民营企业进行运营。利用养殖装备平台为固定支点,带动周边养殖户和村民投放养殖网箱,在岸边幼苗培育、深海网箱养殖、鱼获加工销售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降低养殖成本,壮大养殖规模,共享发展成果。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郑旭媛:挖掘林地资源壮大森林粮库森林是食物的重要来源。福建省森林面积1.21亿亩,森林覆盖率逾65%,居全国第一。多年来,福建深入挖掘林地资源,充分释放森林潜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木本粮油,持续壮大森林粮库。2023年,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超3229万亩,产值830亿元,取得积极成果。第一,着力产业链改革,挖掘森林食物多元价值。油茶是福建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现有油茶林约250万亩,年产油超2万吨,总产值超50亿元。多年来,福建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有效推动油茶产业发展。一是改良品种。印发《福建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油茶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23年完成新造丰产油茶林逾3万亩。二是提升加工转化能力。积极开发护肤品、日化产品、口服产品等精深加工产品。三是融合三产。作为全国油茶生产重点县,尤溪县融合茶油文化、养生文化及朱子文化打造“大美尤溪,匠心沈郎”乡村振兴主题旅游观光工厂,年到访游客逾6000人次。第二,创新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激发森林食物产业发展长效动能。探索森林食物产业多种发展模式和生产经营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森林食物产业链。“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林农”运作路径,形成了林药、林菌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28个,带动3.4万户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逾160万亩,实现年产值近47亿元。南平顺昌县采取“科特派+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发展林下竹荪产业,累计种植面积约3000亩,成为全国重要的竹荪生产基地,曾获“中国竹荪之乡”称号。第三,深度融合产学研,赋能森林食物提质增产。福建中药材资源丰富,药材种类约占全国的19.2%,也是我国铁皮石斛、金线莲以及紫灵芝等名贵药材的重要产地。为充分开发药材资源,福建积极构建以科技小院为载体的产学研合作平台。莆田市大洋乡成立全省首家中药材产业科技小院,发挥科技特派员技术优势,深入探索中药材栽培技术与林下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利用仿野生栽培技术培育金线莲、黄精、铁皮石斛等不同基原品种优质中药材,并合作研发多类中药材产品,实现林地每公顷增收超15万元。“中国紫灵芝之乡”龙岩武平县通过开展“武平林下紫灵芝产业提升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鼓励团队科技特派员与紫灵芝种植户对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第四,打好特色牌,促进森林食物消费扩容。积极开展笋、板栗、锥栗等绿色森林食品品牌创建工作,以区域品牌建设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南平建瓯依托独特的山区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建瓯锥栗”区域公用品牌,先后获评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入选福建省首批“福农优品”百品榜等。截至目前,建瓯锥栗种植面积约50万亩,占全国45%以上。三明市实施“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战略,打造各类茶籽油品牌24个,宁化淮土茶油、尤溪茶籽油等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沈郎乡有机山茶油”被评为中国茶油十大知名品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庄忠钦: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具有技术装备化、过程科学化、生产集约化、运行数智化、管理现代化、经营产业化的特点。福建人均耕地面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通过积极抓好设施农业发展,实现了农产品产量、品质与效益最大化,走出一条绿色、高效农业发展之路。第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引领设施农业集聚化发展。探索优化设施农业发展路径,通过评估区位气候、资源禀赋、环境承载、综合效益等因素,把设施农业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发展五年规划,推动形成了设施蔬菜生产“一带三区”优势区、设施特色水果生产区和设施特色水果集中区。截至2023年底,建成省级以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3个、农业产业强镇74个、“一村一品”专业村772个,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等全产业链产值均超千亿元。第二,精准有效因需配套,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0多亿元支持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制定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3大类6种适用棚型列入财政补助范围。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推广设施农业特色抵押贷款、设施农业担保、财政资金抵押等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问题。第三,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加快设施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一是研发与引进并行。在省农科院设立数字农业研究所开展设施农业相关技术研发,设置设施农业总控中心为全省服务。依托荷兰、以色列等设施农业合作平台,开展设施农业品种、设备与技术引进应用。二是良种与良法兼顾。加强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采后处理技术、设施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技术研发攻关,全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逾98%。三是推广与服务协同。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开展设施蔬菜“百人指导、千人培训”行动,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新业态,创新“县级农耕服务中心?乡镇农耕服务站?村级托管员”设施农业生产托管机制。第四,优质高效集约经营,推动设施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是以品牌和特色赢得消费者。南方设施农业受多雨潮湿、气温偏高影响,绿色生产技术应用尤为重要。福建瞄准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提升“福农优品”等品牌知名度与竞争力。二是强化产地加工,做好品质保存。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和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果蔬产地低温处理率超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三是抓好产销对接,促进优质优价。成立了省蔬菜供应链协会及设施农业产销联盟,发挥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联动作用,农村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居全国前列。截至2023年底,福建设施农业面积逾240万亩,建成温室大棚项目3000余个。设施蔬菜种植实现飞跃发展,全省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占蔬菜总面积不到七分之一,产量达五分之一,产值达三分之一,逾六成设施蔬菜供应省外,成为全国“南菜北运”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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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省属国企唯一!省农投集团获评黑龙江省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
省农投集团成立于2019年1月,是我省唯一省属农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对外合作平台,是我省建设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的重要载体。集团积极探索和践行“成事”文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特等奖,并成为我省首个“全国优秀企业文化特等奖”。集团在省国资系统做了“成事文化”典型经验分享,集团被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授予2021年度“新时代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集团企业宣传画册获评“最美企业品牌代言作品”,荣获“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时代企业文化标杆70强”、“2020年度新时代企业品牌文化先进单位”以及“小康路上一起走!”脱贫攻坚国企在行动图片微故事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由农投集团选送的企业宣传片被评为“第七届最美企业之声”最美形象之声优秀代言作品。下一步,农投集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守正创新、履职尽责,结合集团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推出更多体现时代要求、符合企业实践发展的优秀研究成果,切实把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可持续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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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
龙科种业对所属企业开展备春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省农投集团关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近日,龙科种业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武晓东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深入所属企业绥化加工厂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检查中,武晓东对辛勤工作的生产加工人员表示慰问,并详细了解当前春耕期内公司大豆种子生产情况,检查种子仓储管理情况,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安全稳定工作提出部署。武晓东强调,生产中心全体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省农投集团关于做好春耕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落实农投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相关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农投集团、龙科种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内容,切实有力做好目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春耕期间生产经营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武晓东要求,生产中心库管人员、值班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明确“四个提升”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隐患攻坚、基础攻坚、效能攻坚。要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生产中心全体人员做到熟悉掌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质效。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个人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大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检查频次力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龙科种业、绥化加工厂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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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农投集团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会议要求,4月29日,农投集团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议,集团副总经理李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省国资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会议精神,解读了省安委办和省国资委以及集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近期集团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安委会和省国资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确保治本攻坚走深走实。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以“四个坚持”作为指导思想,明确“四个提升”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隐患攻坚、基础攻坚、效能攻坚。一是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做到全员熟悉掌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质效,制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强化安全事故隐患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二是突出抓好基础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安全履职能力;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管理实际问题。三是突出抓好质效提升。通过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现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形成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提升本质安全能力水平。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部署,精心安排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绷紧安全弦,提前研判各类危险因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按照集团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巡检巡查,发现问题或遇突发情况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有效应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形式召开,集团各部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相关人员,集团权属公司主要领导现场参会,其他人员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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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农投集团召开2024年第二次改革工作调度会议暨“三项制度”改革专...
为深入落实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和市(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按照集团改革年度工作总体安排,4月1日,农投集团召开2024年第二次改革工作调度会议暨“三项制度”改革专题推进会议,调度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任务推进情况,专题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年度攻坚行动。农投集团副总经理李国强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近期关于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汇报了牵头改革任务进展情况,通报了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台账任务推进情况及第一次改革工作会议要求事项进展情况,专题部署了“三项制度”改革年度攻坚行动。会议表示,今年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国资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集团总体台账,聚焦重点难点任务全力攻坚,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时点,全力以赴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会议指出,启动“三项制度”改革专项提升行动,是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严格按照集团《“三项制度”改革方案2.0版》要求,聚焦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更广更深更全面落实“三能”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员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议强调,为保证集团改革工作质效,集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参照省国资委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改革工作监督及考核机制,采用“三书一函”形式攻坚推进、跟踪问效,并将通报和督办情况纳入“亮旗评豆”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集团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审计师,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公司分管改革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04
2024年04月
2024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4月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显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4〕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厅(局),农业发展银行各省级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和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研究决定,联合组织开展 2024 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央政府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以下简称中储粮考核)以及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意见要求,统筹季度巡查等日常检查工作,综合运用移库清查、视频抽查、交叉检查、信息化监管等手段,提高库存检查穿透性、精准性和监管效能。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压紧压实承储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涉粮企业提升内控治理水平,不断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粮违规违 法行为,持续保持依法治粮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国家粮食流通秩序。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承储中央政府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政府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企业,以及被检查企业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二)检查内容 1.库存粮油数量情况检查库存粮油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库存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查清查实账实不符、亏库短量、擅自动用、超损耗、盗卖、虚报损耗等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2.库存粮油质量情况重点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扦样检验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的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全面核查全周期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执行粮油出入库及定期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是否存在重度不宜存、霉烂变质等问题。3.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23 年度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轮换、未经批准擅自超架空期、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未验收即划转政府  储备粮油等违规违法行为。4.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粮油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多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不按规定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验收和实际等级不符、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油重量、虚构交易、未及时支付售粮款、入库凭证造假或信息不全、检斤设备不准确等问题。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油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检斤凭证造假、出库难、违规违法处置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油、违规处置定向销售政策性粮油等问题。同时,按照《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等相关要求,全面检查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5.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是否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按规定向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是否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者提供虚假统计数据情况;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统计台账数据是否一致;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与实物保管账、会计账是否一致;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是否一致等。6.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现场核查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2023年度中储粮考核、审计署审计以及其他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逐条开展问题整改处置,是否有遗漏或者故意隐瞒不报、拒绝整改处置现象;对已整改问题相关制度措施是否及时补充完善并执行落实到位,是否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屡查屡犯;对尚未整改完成问题是否积极整改并实施台账管理,是否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和措施完成整改;对违规违法行为,是否严肃依规对违规违法行为,是否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是否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置。7.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政策性粮油租仓库点仓储和质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政府储备粮直属企业对租仓库点的日常监督管理是否到位,与租仓库点职责划分是否清晰,驻库监管人员配备及日常工作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储存管理需要。8.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建设和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是否应用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展业务和管理工作,数据上传是否全面、及时、准确,视频监控是否在线互联,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等。三、检查工作总体安排(一)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库点布局、储存年限、上一年度未进行库存检查等因素,抽取检查库点,既要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本辖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总体情况,又要最大限度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对信用评价等级较低、中储粮年度考核评分较低、既往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发现问题屡查屡犯等情况的库点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因熏蒸等原因无法入库检查的,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按管理权限要求承储企业签订粮食安全承诺书,待条件允许后,立即组织入库检查。(二)检查比例和要求数量检查检查政策性粮油数量不低于辖区内相应性质库存总量的30%。对检查的库点,库内所有粮油要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加强关联检查、区域协查,深挖深层次问题。对实物检查发现超过允许差率范围的,要查清查实差率原因、问题根源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线索,必要时坚决采取移库清查方法,彻底核实库存粮油准确数量。2.质量检查以仓内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是否与质量档案相符。根据被检查企业库存粮油性质、品种、年限等因素随机选取扦样货位,对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重点扦样检验。原则上 1 个被检查粮食(油脂)库点扦样检验不少于 3 个货位(油罐),每个货位(油罐)至少扦取1个样品送检,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样品数量。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以下简称垂管局)要按规定程序确定样品检验机构。检测指标主要包括:粮油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的 10%检测)。要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有关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认真核对检验结果,确保每个货位扦样信息与检验结果准确匹配,并立即按规定要求报送至牵头检查单位〔所在地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相应垂管局〕。对复核确认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粮油,牵头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处置。扦样检验要求按照《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3.软件使用为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本次粮油库存检查使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软件操作完成。(三)检查分工中储粮直属库点及其租仓库点、其他中央企业直属库点及其租仓库点,由垂管局牵头检查,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中储粮集团公司及其他中央企业分(子)公司配合实施;地方粮食企业由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牵头检查,垂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级分行、中储粮集团公司及其他中央企业分(子)公司配合实施。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垂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检查库点,做到应查尽查、查必彻底,不重复检查。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一)检查时点以 2024 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二)进度安排包括 5 个阶段:准备阶段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每个检查组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同时做好基础信息录入、动员培训、检查工具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准备工作;落实跨省份异地储存粮油的委托检查手续;全面梳理既往问题整改、12325热线、信息化监管系统等渠道接收的问题线索和相关情况,认真分析研判选取检查对象和检查重点,交由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4月20日前,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牵头完成库存粮油分解登统工作,其他部门单位参与配合。中央政府储备粮(油)、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中储粮系统商品粮(油)等统计库存,由中储粮直属企业利用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分解登统,通过中储粮专网报上级中储粮分(子)公司审核,中储粮集团完成备案。中储粮集团要组织中储粮子公司将有关库存粮油分解登统数据报送所在地中储粮分公司汇总。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中国中化、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其他中央企业负责承贷的中央政府储备粮(油)由其省级管理公司通过履行监管职责的垂管局内网进行分解登统,承贷的其他政策性粮油、商品粮(油)统计库存,由其所属区域管理公司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分解登统,报送至实际承储库点所在地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地方政府储备粮油和承储政策性粮油的地方企业商品粮(油)统计库存,由统计报账单位利用互联网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进行分解登统,报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逐级审核。跨省份异地储存粮油统计库存,由委托方负责分解登统。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分公司、有关垂管局将分解登统数据,通过所在地垂管局涉密内网报送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合并登统。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分解登统工作主体责任,准确理解并填报库存数据;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对分解登统数据审核,确保登统数据应报尽报、准确无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加大督促、核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2.交叉重点检查阶段6月30日前,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采取相互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组织所辖市(地、州、盟)之间开展省内交叉重点检查。各垂管局按跨区域检查方式对中储粮等中央企业直属库点及其租仓库点进行交叉检查,具体分工另行通知。各检查组应及时将现场检查结果和工作底稿录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检查发现问题要准确描述违规违法行为涉及的单位、时间、仓房货位、粮食数量、问题经过、问题成因、当前状态,违反的法规制度条款要清晰准确,并据实提出相应整改或者处罚意见、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要对检查组检查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存在账实、账账差数的要查清查实原因;对检查数据填报错误的要及时纠正。对发现问题描述不清、定性不准、整改处置意见不恰当的要认真复核,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整改处置意见准确。要及时汇总分析承检机构反馈的质量检验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3.督导抽查阶段库存检查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严肃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等进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适时派出多部门联合抽查组,对部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可联合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对库存检查开展包干督导,提供技术指导,提升检查质效。4.汇总阶段8月15日前,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全面总结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汇总检查结果,撰写检查结果报告(其中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应单独报告),并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问题整改处置阶段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要正式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承储企业立即整改。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垂管局要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促,实施限期销号管理;依据监管权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认真研判检查发现问题,对涉嫌违规违法问题线索,立即按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用好督导检查、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五、有关工作要求(一)创新方式方法一是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结合已建成的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平台,对上传省级平台数据缺失、滞后或明显不实的,远程视频监控不在线或在线率不高的,有关租仓库点未接入中储粮信息化平台的,信息化监管平台经常推送问题线索的承储库点,进行全覆盖实地核查。二是采用实时视频方式开展督导抽查。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要运用实时视频等方式,随机对检查组库存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要求见附件),加大督导力度。三是组织突击检查。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垂管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进行突击检查。四是强化约谈问责。对库存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力的,由上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开展约谈,严肃追责问责。五是探索建立跨部门检查机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可联合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或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检查力量参与库存检查,提高检查效果。(二)增强检查实效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对抽取的库点进行全面深入“体检”,坚决防止问题未查清即草率定性、以督导调研代替检查等现象发生。要按照“铁拳行动”活动安排,将政策性粮油业务检查与督促指导承储企业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既要杜绝“以管代罚”,又要防止“只罚不管”,引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三)严格行政执法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部署要求,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坚决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要严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杜绝以印发整改通知、通报、内部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代替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要适时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涉粮违法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四)严肃追责问责要认真落实《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职尽责行为的相关企业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力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任免机关提出追责问责或者岗位调整等处理建议。(五)严明工作纪律要督促检查人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畅通检查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举报渠道,接受相关部门、被检查单位和群众监督,开展阳光检查。库存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9
2024年02月
农投集团纪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农投集团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集团大局稳定。集团纪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集团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谋划,亲自督促检查。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抽调集团纪委和二级公司纪委干部参加,利用春节前三天时间,对集团总部、权属企业进行集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采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以及调查问卷、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下一步,集团纪委将采取“回头看”等方式,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18
2023年12月
李国强深入所属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以及省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12月15日至16日,农投集团副总经理李国强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深入龙粮集团、农投供应链、远东国际等所属企业,督导检查贸易粮食库存管理、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粮食仓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实地查看贸易粮食管理情况,详细询问粮食收储流程,现场抽查粮食仓储管理现状,检查粮食仓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李国强指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严、细、实”原则,提高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李国强强调,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毫不松懈地扎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工作措施,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天气变化,分析辨识冬季安全风险因素,紧盯室外、用电、动火、高空、吊装、项目施工、粮食出入库等作业操作,制定有针对性的作业实施方案,采取科学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触电、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风险隐患问题整改验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李国强要求,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冬季灾害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前做好防冰冻、防暴雪等灾害处置应对准备,坚持“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原则,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管理规定,保持通讯畅通,明确值班值守人员职责,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监督检查,杜绝擅自离岗、随意串岗、酒后上岗、无故脱岗等违规行为发生,强化班次巡检巡查,遇突发情况要迅速组织处置应对,第一时间报告突发情况信息,避免人员伤害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财产损失。
04
2019年12月
黑龙江省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酒类和烤鱼片
4日,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期,该局对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1类203批次食品组织抽检。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本次食品抽检中,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星白酒厂生产的玉米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18),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双鸭山市尖山区桂兰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2-19),双鸭山市岭东区一嘉一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鑫德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军工小茅合镇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20),酒精度不达标。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7-25),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相关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此外,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过量摄入含有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27
2017年06月
我省抽检大米样品19批次全部合格
记者26日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省食药监局组织对辖区内的粮食加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的大米样品全部合格,凸显黑龙江大米绿色健康的品牌效应。 合格产品名单。 据了解,近期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7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本次抽检对象为粮食加工产品,共抽检大米样品19批次,经实验室检测,所抽样品全部为合格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来源:东北网)
04
2017年05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8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
(黑食药监应急〔2017〕89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酒类、餐饮食品等5类食品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48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冷冻饮品3 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圣德冰棍厂生产、由富拉尔基莹莹食杂店销售的瓜串(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10000 cfu/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000 cfu/mL)高出23.4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0 MPN/100mL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50 MPN/100mL)高出4.33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酿酒厂生产、由双鸭山市尖山区宜佳超市销售的八五三白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9.57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振兴酒厂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东北大高粱,酒精度检出值为41.1 %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 %vol)低出0.16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标称哈尔滨军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七台河市新兴区鑫隆顺副食店销售的小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3 %vol,比标准规定(不小于49 %vol)低出0.38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五)标称哈尔滨东北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由佳木斯市新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陈酿老农垦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8.2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6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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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规划要求设立 的,中心通过展示、交易、体验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推介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和突出优势。中心秉承整体、 高端、权威、科普的定位,全面展示龙江绿色食品形象。按照“全覆盖、多品种、可追溯、名品名标”的原则,对黑 龙江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优质品牌产品开展推介,进而构建黑龙江省最大、最权威的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展示和销售中 心、品牌推广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追溯中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外埠游客在哈旅游纪念品采购中心。从食品 安全性、健康性、时尚性、娱乐性方面吸引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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